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18-03-12
 
  作與農業不可分離之課徵田賦土地移轉如新所有權人未重新申請自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
 

 

作與農業不可分離之課徵田賦土地移轉如新所有權人未重新申請自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徵收田賦之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當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或變更時,繼承人或新所有權人應重新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繼續課徵田賦,如未重新申請或審查資格不符,則自所有權人死亡日或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該局提醒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課徵田賦,應於每年51日至531日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區公所提出申請。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