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更改第二次公告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湖內(大湖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圖重製)案」說明會日期並展延公開展覽時間。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本府107年7月20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732675401號公告。
公告事項:本府107年7月20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732675401號公告說明會原訂於107年8月28日下午2時30分舉行,因受豪雨停班影響改至107年9月20日下午2時30分於湖內區公所中正堂一樓會議室召開,原公開展覽時間自107年7月21日起至107年9月3日止,併同展延至107年9月25日,其餘公告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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