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6年10月30日零時起生效。
發布日期:106-10-25
依據:
一、內政部106年10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60070295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大寮及林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ban-web.kcg.gov.tw/ →「都市計畫專區」→「都市計畫公告」→至「公告發布實施」點選本計畫案名。
二、公告圖說:都市計畫圖及都市計畫書各乙份(比例尺三千分之一)。
公告文 (20171024143416-7.pdf)
計畫書 (20171024143433-7.pdf)
計畫圖 (2017102414344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