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旗山都市計畫樁位廣(停)一用地界樁及人行步道中心樁更正暨樁位補建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發布日期:106-11-15
主旨:公告「旗山都市計畫樁位廣(停)一用地界樁及人行步道中心樁更正暨樁位補建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11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高雄市旗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上述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自民國106年11月15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15日止公告30天。
三、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本府收文日期為憑),以書面連同繳納複測費收據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新台幣1,500元,請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洽繳),逾期不受理。
四、前項複測如無錯誤,所繳之申請複測費不予退還,如確有錯誤者,本府除即予更正外,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公告及函 (20171115152620-7.pdf)
樁位成果簿 (20171115152649-7.pdf)
樁位圖 (20171115152706-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