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18-01-23
 
  應納稅捐若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款,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應納稅捐若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款,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鹽埔鄉張先生日前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書,來電向稅務局諮詢,原來是忘了繳納使用牌照稅才會遭移送強制執行。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應納之各項稅捐,應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納;如已逾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收案後,會先寄發傳繳通知書,納稅義務人於接獲後,如應納金額未滿2萬元,可持至便利超商繳納,如未於期限內完納,可能會被扣押薪資、存款或拍賣義務人之財產來清償欠稅。

  該局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於收到傳繳通知書時,若不慎遺失或逾通知書上所載之繳納期限,可就近洽各地稅捐稽徵機關或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繳納滯欠稅款,亦可自行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逕寄各分署繳納。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