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令
發文日期:101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局管字第10140013662號
全文內容:
訂定「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
局 長 周後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