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總統令
發文日期:103年6月4日
發文字號: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851號
全文內容:
茲修正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請假 副院長 毛治國 代行財政部部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