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總統令
發文日期:103年6月4日
發文字號: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301號
全文內容:
茲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請假 副院長 毛治國 代行財政部部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