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4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31304025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三條條文。
附修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三條條文
部 長 陳威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