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令
發文日期:10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署管字第10440009640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七點附件「處理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全筆國私共有土地案件作業流程圖」,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七點附件「處理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全筆國私共有土地案件作業流程圖」
署 長 莊翠雲
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七點附件處理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處分全筆國私共有土地案件作業流程圖修正規定(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