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104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管字第10440015720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