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令
發文日期:105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農糧產字第1051092200A號
全文內容:
修正「受理專業農民口頭約耕或農事服務(代耕)登錄作業規範」(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專業農民農事服務登錄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附「專業農民農事服務登錄作業規範」
署 長 李蒼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