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6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60806257號
全文內容:
訂定「違反濕地保育法事件裁罰基準表」,自即日生效。
附「違反濕地保育法事件裁罰基準表」
部 長 葉俊榮
違反濕地保育法事件裁罰基準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