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19-04-01
 
  興建房屋變更起造人,記得在取得使用執照60日內申報契稅
 

 

興建房屋變更起造人,記得在取得使用執照60日內申報契稅

房屋興建中有變更起造人之情形,變更後起造人應在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申報契稅,以避免逾期申報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因為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而中途變更起造人,變更後之起造人,在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一定要記得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契稅,否則會加徵怠報金。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取得房屋使用執照超過60天才申報契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且不超過1萬5仟元。稅務局本於愛心辦稅,均會主動發函輔導市民依限申報契稅,請民眾收到輔導函一定要記得在期限內主動申報契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分機332、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