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19-04-19
 
  農地上種電,如何「種」課稅大不同
 

 

農地上種電,如何「種」課稅大不同

張先生來電詢問他有一塊農地想租給光電業者種電增加收入,不知道是否會課徵地價稅呢?日後如果移轉農地,需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農地上設置太陽能板是否會課徵地價稅?要看搭建的綠能設施是否影響農業使用來決定。如果綠能設施是架設在農業設施的屋頂,二項設施均依法申請核准,符合農業經營計畫,在不影響農業設施內之動植物生長的情況下,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於出租或售電期間,不會課徵地價稅。但是如果將太陽能板直接架設在農地上,無農業經營之事實,就不符合農地農用之規定,會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又說,有些民眾會在魚塭上設置太陽能板,只要與養殖經營相結合,且不影響養殖漁業生產,符合「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規定者,也不會課徵地價稅。

至於民眾擔心日後農地移轉會不會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說明,架設綠能設施之農地,日後移轉若經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核認符合農業使用並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農地上興建任何建物或設施前,最好事先詢問區公所農業或建管單位,是否須申請容許使用或建造執照,以免造成農地違規使用而被改課徵地價稅;或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而影響權益。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地價稅) 2752(土地增值稅)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地價稅)  212(土地增值稅)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6(地價稅)  111(土地增值稅)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4(地價稅)  104(土地增值稅)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7(地價稅)  122(土地增值稅)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