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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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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 可申請房屋稅延期或分期繳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於5月份開徵,繳納期間自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納稅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申請展延至110年6月30日。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受疫情影響,如因減班休息致經濟困難,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最長1年,或分期按月繳納最多分3年繳清,請於規定繳納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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