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21-12-20
 
  房屋騎樓違反供公共通行使用之情形,應課徵房屋稅
 

 

房屋騎樓違反供公共通行使用之情形,應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110-12-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堆放貨物、供設攤、擺放與營業不可分離之生財器具或為了增加房屋使用空間裝設鐵門,封閉供作自家停車使用,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按營業用或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房屋稅之徵免,應以是否供公共通行使用為要件,房屋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依規定免徵房屋稅,倘若供營業人設攤或自行封閉使用,則應課徵房屋稅,即使僅部分時間供營業使用,其餘時間淨空供公共通行,亦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的免稅條件,自不得免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若騎樓欲免徵房屋稅,請留意應供公共通行使用;因房屋稅係按月核課,當房屋有使用情形變更情事,請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提出申請,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核課房屋稅。   

        如您尚有其他稅務疑問,可撥該局關心民眾權益所提供的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