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課徵田賦之土地如屬公共設施已完竣,應自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課徵田賦之土地(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工業區、商業區、住宅區等),經稅地清查發現公共設施已完竣,應自完竣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持有之土地如屬上開情形,且符合適用特別用地稅率之要件者,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 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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