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22-04-18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所有土地如實際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請於5月1日起至同月31日期間向土地所在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公所受理後會與有關機關現場勘查認定,符合規定者,該局即據以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該局說明,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須實際供作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等用途,倘符合申請要件者,應於上開期間內提出申請。原核准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課徵田賦之土地,因繼承、贈與、交換或買賣等方式發生所有權異動後,土地雖然仍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仍應於上開期間重新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有關機關會勘核定通報地方稅稽徵機關後,才可按田賦徵收。

        該局提醒民眾,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所有權有異動者,如未重新提出申請,將自土地異動所有權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錯過今年5月,就要再等1年,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電話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