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售農業用地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報乎您知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出售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與自然人,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承受人如為公司,則不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移轉與自然人為限,如移轉與公司等非自然人者,則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適用,但並未對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土地所有權人身分加以限制。所以,公司移轉農業用地與自然人時,只要出具農業主管機關(各區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就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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