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22-08-02
 
  未設戶籍無法享有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未設戶籍無法享有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誤以為只要有實際居住事實即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但依稅法規定,仍須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經申請核准後才可享有該優惠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2‰,一般用地稅率則自10‰至55‰採累進稅率,享有優惠稅率首要條件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至少一人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者,若適用要件未曾改變,且戶籍內持續有前述符合要件設籍人於該地設籍,享有優惠稅率則無須每年提出申請。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倘因就學就業戶籍遷出,自符合規定之最後一位設籍人遷出的隔年,地價稅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即使戶籍遷回,仍須重新提出申請,核准後方可再享有優惠稅率。民眾如對地價稅有其他疑義,歡迎撥打(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