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人士持有本國土地也能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智分局
(臺中訊)民眾來電詢問,外僑人士持有本國土地,其地價稅可以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嗎?需要什麼條件?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外僑人士持有本國土地者,只要其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外僑居留證地址與該地上房屋地址相同,即可視為辦竣戶籍登記,並在房屋無出租、無營業的要件下,就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倘若這位外僑人士未在該地辦妥居留證登記,但其本國籍之配偶或直系親屬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只要其他條件符合者,亦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需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民眾如仍有疑義,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