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繳納之稅單也可以進行線上繳稅哦!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房屋稅已於5月31日完成開徵作業,對於尚未繳納的民眾,該局日前以雙掛號方式寄發催繳繳款書至民眾戶籍地址,並展延繳納期限至113年11月7日止,民眾收到繳款書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繳稅管道多元化,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可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 )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 行動條碼進行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只能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銀行、農漁會,但是郵局不代收)繳納,為增進民眾繳稅便利,財政部自112年11月起,開放逾期稅單在繳納期限(如:113年11月7日)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即11月8日至12月7日),仍可以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但必須依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透過線上繳稅可不受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的地點及營業時間限制。如果超過以上期間,即不能適用。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 (03)3326181分機2592、2586、2588~2589、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402、406~408
楊梅分局: (03)4781974分機305、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