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轉帳納稅於2月底前申請,今年即可適用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114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欲使用存款帳戶轉帳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務必於2月底前辦妥轉帳納稅申請,今年的房屋稅才可以利用存款帳戶扣款繳納,超過期限申請則會從下年度起適用。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說明,轉帳納稅需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申請,因房屋稅開徵期間為每年5月,故需於2月底前辦理轉帳納稅申請,今年的房屋稅才可以從帳戶轉帳扣款繳納,不用擔心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省時又便利。
該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轉帳納稅約定成功後無需每年辦理,但須於轉帳納稅扣款日(繳納期限屆滿翌日凌晨)在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才能扣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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