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114年度台上字第986號 案由摘要:請求給付租金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07 月 30 日 資料來源:自司法院網站選擇編輯 相關法條:民法 第 5、179、799 條(110.01.20) 建築法 第 30 條(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4 條(111.05.11) 要 旨: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乃起造人使用他人土地興建建物,於申請建造執照或雜 項執照時,應備具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惟起造人使用他人土地興建建物 之權源,原因多端,尚不能以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使用權同意書,即推認其 與起造人間必成立土地使用借貸關係。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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