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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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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檢視建商對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遵循狀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於113年9月至12月間辦理「113年度第2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
本次查核,除將全國(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除外)50建案列為「基本查核件數」外,另將113年5月至8月全國銷售戶數排名前10名之建案列為「額外增查件數」,共計查核60建案。每個建案均查核「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驗收」及「通知交屋期限」等15項目,整體查核結果如下(契約內容不合規定之建案名稱及違規項目,詳查核結果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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