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各縣市政府陸續針對地政士執業違規案件進行懲戒,其中以未親自核對當事人身分、未善盡說明義務、委由他人代辦受託事項等情形最為常見。
地政士執行業務時,應確實遵守《地政士法》相關規定,秉持專業、誠信及親辦原則,切勿因一時疏忽或便宜行事,而面臨申誡、停業甚至更嚴重之行政處分。
📌 執業務必注意:
✅ 親自核對委託人身分,不得由助理或第三人代為辦理。
✅ 詳實說明契約內容、法律效果及相關風險。
✅ 確實履行受託事項,善盡專業注意義務。
✅ 落實文件查核程序,建立完整作業紀錄。
✅ 嚴守《地政士法》及相關法令規範。
⚠️ 提醒所有地政士會員:
一件疏忽,可能導致多年專業聲譽受損;一次違規,更可能面臨停業處分。唯有落實親辦、確實查核、誠信執業,才能保障委託人權益,維護地政士專業形象,共同打造安全、安心的不動產交易環境。
社團法人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