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98年6月30日(補登)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0980125283號
全文內容:
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施行。
附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部分條文
部 長 廖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