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令
發文日期:98年9月3日
發文字號:院臺內字第0980054184號
全文內容:
修正「災區民眾重建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第四條條文。
附修正「災區民眾重建資金利息補貼作業辦法」第四條條文
院 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