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98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725221號
全文內容:
主 旨:廢止臺北市房地產經營者協會辦理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之認可資格,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第13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臺北市房地產經營者協會經本部以95年8月14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049860號函核准辦理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有效期限自部函發文日起3年。期間發現有發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證明書」所載訓練時數虛偽不實及學員未依規定簽到退,仍發給專業訓練證明書等情事,爰依規定廢止其認可資格,該協會自公告日起3年內不得重行申請認可。
部 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