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9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0980144169號
全文內容:
廢止(停止適用)本部地政解釋函令101則【如廢止(停止適用)地政解釋函令一覽表】,自即日生效。
部 長 廖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