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經濟部令
發文日期:98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水字第09804604910號
全文內容:
訂定「水災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附「水災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部 長 施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