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98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0980808737號
全文內容:
修正「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部分規定
部 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