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
發文日期:98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0981721779號
全文內容:
訂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莫拉克颱風災後國有林地特定區域經強制遷居遷村者之補償或發給地上改良物救助金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莫拉克颱風災後國有林地特定區域經強制遷居遷村者之補償或發給地上改良物救助金處理原則」
主任委員 陳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