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99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4356號
全文內容:
修正「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七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七點規定
部 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