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99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管字第09940012391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
部 長 李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