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令
發文日期:99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公參字第0990005611號
全文內容:
訂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主任委員 吳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