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99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0990806916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第2項。
三、「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610
(四) 傳真:(02)87712624
(五) 電子郵件:cpamail@cpami.gov.tw
部 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