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99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6264號
全文內容:
修正「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
部 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