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
發文日期:100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農授水保字第1001861838號
全文內容:
核釋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第四款所稱「既有道路」,係指非違規存在之各種道路(含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稱之農路、鐵路、公路及其他道路等)。
主任委員 陳武雄 本案授權水土保持局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