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令
發文日期:100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原民企字第1001024046號
全文內容:
修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八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七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原住民生活輔導員工作要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社會福利補助要點」第七點、第八點、「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六點、「鄉鎮市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六點、第十點、「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處理要點」、「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部分規定、「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部分規定、「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住宅興建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六點、「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原住民保留地建築用地統一規劃作業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八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七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原住民生活輔導員工作要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社會福利補助要點」第七點、第八點、「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六點、「鄉鎮市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六點、第十點、「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處理要點」、「公有土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處理原則」部分規定、「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部分規定、「非都市土地原住民保留地住宅興建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第四點、第六點、「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原住民保留地建築用地統一規劃作業須知」
主任委員 孫大川
Paelabang dana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