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100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管字第10040023002號
全文內容:
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
部 長 李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