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令
發文日期:10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局管字第10040023411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第一點
局 長 張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