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0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00808063號
全文內容:
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五點附件一、總編第六點附件二、附件三,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五點附件一、總編第六點附件二、附件三
部 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