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令
發文日期:100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局管字第10040032353號
全文內容:
訂定「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
局 長 張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