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6月4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管字第10140008621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