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01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10805407號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訂定「住宅法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住宅法第53條。
三、 「住宅法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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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