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國防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國制研審字第1010000512號
全文內容:
訂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部 長 高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