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令
發文日期:101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局改字第10150003221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
局 長 周後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