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8月6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10270162號
全文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定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部 長 李鴻源